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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1/19

【公告】113年春節期間宜蘭縣計程車運價加成實施時間及收費方式

交通處


一、實施期間:自113年2月5日(一)零時起至113年2月14日(三)24時止。

二、收費方式:起程1.25公里以內150元,續程每200公尺加計5元,延滯計時運價累計每1分40秒加計5元,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計入「春節加成」,若未計入跳表金額,不得額外加收。

三、113年2月15日(四)零時起恢復原規定收費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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